长潭河侗族乡国土资源所成立于1990年,原名长潭河乡土地管理所,2003年更名为长潭河国土资源所,根据湖北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政策的规定,国土资源所为县派驻延伸机构。全所现有干部职工4人,其中女同志1名,中共党员4名。 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工作目标: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和开发利用的管理措施,规范管理土地市场和矿业秩序,促进县乡经济协调发展。 主要职能: 一是对所辖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实施最严格的国土资源保护制度,实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配置。 二是认真宣传和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是承办所辖范围内人民群众申办的土地使用、流转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资料。 四是组织土地利用和矿产开发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协助调解各类土地纠纷。
负责人:龚传华 单位电话:0718--573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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