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面积达6560亩,完成县下达考核任务的101%,计划生育工作运转良好,干部进村入户为民办实事蔚然成风,这是长潭河侗族乡为强化干部形象管理而建立的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后出现的喜人变化。 针对农业税取消后干部队伍冗员过多,人浮于事的现象,长潭河侗族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干部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实现三个转变,对干部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是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乡党委将全乡各项工作细化为烟叶生产、计划生育、驻村日常工作三个岗位,以岗定人,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岗位选择与淘汰机制,打破身份界限。对乡财政所、经管站等乡直事业单位人员与行政干部一起实行岗位选择。第二是从目标考核向能级考核转变。打破传统的目标考核方式,建立以“实绩论英雄”为主的干部能级考核机制,以能级考核体现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将干部承担的三项岗位职能量化为胜任和不胜任。凡完成各项岗位规定的工作要求,视为胜任能级,该岗位干部拿全额工资,凡不能完成各项岗位规定的工作,视为不胜任能级,该岗位干部将进行离岗学习,每月只发150元基本生活费。第三是从以平均分配为主向按要素分配为主转变。打破传统的分配方式,通过岗位选择、能级量化,实行按要素分配,将每个岗位量化为一个分配要素,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的分配原则,下不保底,上不封顶,以要素分配来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强化干部队伍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三种机制。第一是督查通报制。由乡纪委、乡组织办对干部的各项岗位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对完不成岗位规定工作要求的干部,处100至500元不等的责任金,凡因督查完不成岗位工作要求而受到两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干部,将责令其离岗学习,每月只发150元的基本生活费;第二是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干部在岗位工作中因疏忽大意而造成工作失误,将给予相应的责任金处罚;第三是巡视制。建立对干部监督管理的巡视工作制度,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干部在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责令其停岗学习,每月只发150元的基本生活费。 长潭河侗族乡干部动态管理机制的建立,在干部队伍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使干部深切的感受到生存的危机感与紧迫感。实行干部动态管理机制以来,有9名干部主动放弃工作岗位申请离岗创业,有2名干部因开会迟到被处责任金,有一名干部因工作疏忽被通报批评,并处责任金。 激活每一粒细胞、奉献每一份智慧、发挥每一份潜能、做好每一份工作,长潭河侗族乡干部动态管理机制的建立,使干部面貌焕然一新,勤政、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全乡干部队伍中正悄然形成,必将为全乡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奠定动力与活力。(汪胜华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