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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6-5-14 15:39:03  出处:  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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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政府责任 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无论对于和谐还是发展都构成了巨大威胁


  必须指出,我国的城乡差别不但是全国性、整体性的,而且具有区域上的不平衡性。我国有2800多个县,经济发展的差距极大。2003年,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中,东部地区有94个,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仅各有3个。而这100个县创造了全国县域经济24.7%的产值,可见全国各县之间的差距也非常大。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战略选择,必定不能是“一刀切”战略,而只能是一种基于各地现实的差异性战略。中央政府和高层政府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的战略制订者、实施监督者、财政转移支付者,而以县级政府为主的地方政府则制订具体政策,并付诸实施。

  (作者系中山大学特聘教授、浙江大学教授、博导、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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