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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督促检查。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级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办公室工作力量。有下属单位参加第二批先进性交换于活动的州、县市直有关部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不撤,工作专班可以适当调整。州委对州直企事业单位、党的关系在恩施州的省属单位派出督导组,对县市派出巡回督察组,县市委相应派出督导组。各级巡回督察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履行督促、检查职责。各级督导组定点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参加有关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具体指导。同时,州直各单位要将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确定的集中下基层联系点,作为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的联系单位,继续指导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尽可能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三)把握相关政策,注重正面教育。要始终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努力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构建“和谐恩施”上来,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长期没有交纳党费、没有转移组织关系、没有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既要考虑党员个人的因素,又要考虑组织上的原因,从政治上关心爱护他们,帮助他们“安家”和提高思想觉悟;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多做教育工作,促使他们尽快转化为合格党员;对不符合党员条件且经教育不改、群众不满意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问题一时查不清的待问题查清后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党组织对优秀党员,要通过一定方式进行表扬,宣传其先进事迹;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 (四)多方共同支持,提供经费保障。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基层单位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各级党委、政府要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是经费保障,保证各级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正常运转。对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少数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乡镇、街道,按照党员实有人数和分级责任的原则,由州、县市及财政进行适当补贴。州、县市委要拿出一定党费,解决部分困难单位购买学习资料、电教设备等资金不足的问题。各级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要厉行节约,对有关经费严格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单位要针对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简报》等载体,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重要精神,宣传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准确地报道和推广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为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以积极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 (六)科学合理安排,促进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多好分类启动的相关准备和工作安排,搞好相互衔接。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同做好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那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用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各县市、州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关系在恩施州的省属有关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经州委督导组或巡回督察组同意后,于活动正式启动前报州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主题词:党的建设 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 通知本新闻共 6页,当前在第 5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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